索引号: 640000037/202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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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索 引 号: 640000037/2021-00211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答复的函

   

   

                                  A

                                              (公开)

                       宁扶贫办函〔20206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1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宁夏区委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健全防返贫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要求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我区积极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落实落细各项举措,主动消除贫困存量、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对标中央要求,完善监测方案

   按照中央要求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们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紧盯防贫返贫两大重点,坚持“未贫即防”“返贫即扶”的工作思路,建立近贫临贫预警、致贫返贫即扶、持续巩固脱贫质量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217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去年“两摸底”的基础上,先行组织县(区)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销号工作。3月份,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要求,完善了《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全区执行。《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界定标准、工作程序和帮扶措施,为县(区)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和精准帮扶提供了措施明晰、易于操作的政策保障。

  二、细化界定标准,紧盯“两类人口”

  我们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统筹结合自治区脱贫攻坚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工作,紧盯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分类界定。脱贫不稳定人口紧盯 “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重点排查上一年度 (界定月份的上年月份至当年上一月为一个年收入计算周期)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 (2019-2020年参考值5000)且存在内生动力不足、就业不稳增收乏力的、因大病重病、突发事件 (重大变故、疫情影响)、重大灾害、经营亏损 (产业失败)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关注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 倍左右,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且存在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合规诊疗自费开支较大的、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含高职学生)常规花费开支较大的、家庭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残)就业不稳或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的,出现负面清单个别现象但家庭实际 “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等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截至目前,各县(区)已界定边缘易致贫人口2.58万人(含20192.2万人),脱贫不稳定人口1.47万人(含20191.3万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38%

  三、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三级预警”

  自治区负总责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落实主体责任,压实行业部门分工责任和乡镇直接责任。县 ()扶贫、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细化责任分级分类建立监测预警台账,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建立了村组日常监测、乡镇研判预警、县(区)调度帮扶的监测预警调度机制,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村组日常监测,即驻村干部与村组干部每月至少1次摸排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监测台账,每月初报乡镇审核。乡镇研判预警,即乡镇每月初入户复核,召开会议分析研判“两类人口”致贫返贫风险,乡村可解决的即时化解,有困难的按因病因疫、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分类采集信息进行预警。县(区)调度帮扶,即每月上旬扶贫办汇总预警信息,召开扶贫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审定名单、研究措施、交办任务、明确责任、限期销号,实现线上线下预警风险动态帮扶销号,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四、因户动态帮扶,落实8+1”举措

  因户动态帮扶坚持“四个结合” (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社会综合保障、金融信贷支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一是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奖补力度,开展生产自救,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二是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支持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支持村内扶贫公益岗位就业。三是对于无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落实抚恤金、五保金、低保金、养老金、残疾人补助、民政救助、高龄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偿等政策增加收入。四是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五是对涉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预警风险的,综合施策解决住房及饮水安全保障,落实健康扶贫或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在义务教育巩固提升的基础上,帮助申请助学贷款、联系爱心人士助学、协调假期临时务工,消除因学预警风险。六是对于遭遇重大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的, 通过“扶贫保”理赔、亲友帮助、社会捐助、民政救助等消除预警风险。七是行业部门现有的普惠性政策措施、资金项目优先向边缘易致贫人口倾斜支持。八是开展扶志扶智和乡风文明建设,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的,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九是对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扶贫惠农政策扶持的,或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好转且与扶持条件不相符的,消除监测预警,不予帮扶。

  针对已界定的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自治区安排1亿元地方债,各县(区)统筹安排4997万元用于边缘易致贫户落实产业就业、金融信贷和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实现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目前,边缘易致贫人口中1158人已消除风险,脱贫不稳定人口中506人已消除风险。

  五、加强日常督导,确保政策落地

  自治区将 “两类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纳入县(区)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督导内容,及时发现在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县(区)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提前有效防止和化解返贫与新增贫困的风险。自治区印发《关于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切实解决漏统漏项漏扶漏管问题的通知》,利用大数据信息比对,组织摸排出建档立卡的迁徙户688032012人,组织建档立卡地与现居住地有效对接,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排查风险,建立完善“一户一档”,精准落实“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防止建档立卡县“管不上”、现居住地县“不好管”而出现“两不管”增加返贫风险,确保监测预警精准帮扶工作落地落细取得实效,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户一落、一人不少。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826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扶贫办   0951-5035895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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