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37/2021-00108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索 引 号: | 640000037/2021-00108 | 发文字号: |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年08月30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王玲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尽快总结宁夏扶贫移民开发经验》的提案我办收悉。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答复意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宁夏移民开发经验
我区政府性移民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历经三十多年时间,移民约130万人。《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宁夏“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我区移民经验做了高度的概括和总结,主要经验做法有:把建立健全机制作为推进移民工程的重要保障,把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作为移民工程的重要基础,把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作为推进移民工程的有力抓手,把培育和发展产业作为移民增收的主要渠道,把完善政策作为推进移民工程的重要支撑,把“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核心任务。“十二五”期间又提出了“山里的问题山外解决、山上的问题山下解决,点上的问题面上解决”等一系列成熟的经验做法,有力的推进了我区“十二五”生态移民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我区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
通过统一规划建设移民安置区,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及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效改善了移民群众的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拓宽了移民增收途径。经济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民族团结进一步增进。经过多年的生态修复工作,迁出区生态环境恶化得到了有效遏制,迁入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如南山台子、红寺堡区、月牙湖、玉泉营等地,由原来的荒漠变为绿洲,实现了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双赢,取得了明显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习近平总书记来宁夏考察时指出“移民搬迁是脱贫攻坚的一种有效方式。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把移民搬迁脱贫工作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典型向全国推广。“十三五”期间,全国各省(区)借鉴宁夏经验,对1000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二、关于在红寺堡建立移民扶贫教育培训基地问题
红寺堡区是国内唯一的整建制移民行政区,其成功经验和做法已在全国推广。自治区将红寺堡区确定为区级贫困县(区),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都向红寺堡区倾斜,进一步巩固了红寺堡区移民成果,红寺堡区实际已经成为我区移民扶贫教育培训基地。今后,自治区将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设施,将红寺堡区打造成我区扶贫移民开发的窗口,进一步提升宁夏扶贫影响力和话语权。
感谢您对移民工作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对照检查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帮助我们把移民工作做的更好更全面,同时非常欢迎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指导意见。
自治区扶贫办
2019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扶贫办 张建林0951-67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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