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37/2021-00035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年08月10日
索 引 号: | 640000037/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年08月10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马威虎、李光明、马全保、马有明、陶正丽、王慧萍、张立君等7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与深度贫困县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享有同等政策的建议收悉,在征求协办单位自治区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意见基础上,现就提出的对非深度贫困县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农村应急水源建设和建设用地指标等问题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财政支持方面。2016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27号),在整合方式中,按照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要求,自治区、市、县三级在切实增加扶贫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的倾斜力度,将脱贫攻坚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原则上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2017年,自治区共计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41.36亿元,其中泾源县2.06亿元,占总资金的4.98%,是泾源县贫困人口占比的3倍。2018年,自治区共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41.17亿元,其中泾源县2.08亿元,占总资金的5.05%,是泾源县贫困人口占比的3倍。从目前资金使用拨付情况来看,资金安排基本上与当年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但依然存在扶贫资金滞留的现象,应着重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二、关于金融扶持方面。去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04号)中,明确了金融扶贫十七条政策措施,无论是深度贫困地区还是非深度贫困地区,均可享受同等扶持政策。从目前贫困县金融扶贫资金的投放总量来看,基本能够满足扶贫产业信贷需求。今后,县政府重点要在提高金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培育扶贫产业,帮助和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带动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同时,要逐步完善金融投资环境,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关于建设用地方面。去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倾斜性土地政策只适用于国家及自治区认定的深度贫困地区。近年来,自治区为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在用地计划指标、实施增减挂钩政策、土地整治等方面都出台了支持性政策,国土部门也将继续指导各地用好相关政策。今后,若泾源县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涉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与其他深度贫困地区连接互通的道路等基础设施用地时,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请国土资源部协调解决,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四、关于水、路、房建设。一是水利建设方面,泾源县水资源供需与中部干旱带同心、海原等县相比矛盾并不突出,目前,通过实施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将进一步提升安全饮水保障能力。今年2月,自治区水利厅将继续安排4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泾源县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对工程水源保障率低、规模较小的已建工程进行改造、省级。二是在农村道路建设方面,今年自治区交通厅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组组通”硬化路五年实施方案》(2018年—2022年),全区计划修建8300公里自然村(村组)硬化公路。按照梯次推进计划,优先解决249个销号贫困村和170个深度贫困村村组道路。三是危房危窑改造方面,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危窑改造政策,优先解决贫困重病患者、残疾人、单老双老户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军烈属退伍老兵现役军人军属危房危窑改造,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贫困户存量危房危窑改造任务,使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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