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4-01091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4-01091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家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建设力度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宁夏银保监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中心任务,扎实推进“三个百万亩”工程,按照“北部节水挖潜、中部干旱带提质增效、南部山区开源扩面”发展思路,聚焦创建全国整省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坚持规划引领,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全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7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农业620万亩,分别占耕地和灌溉面积的59.6%57.7%,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79,农田道路通达率95%,耕地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一、在统筹整合资源要素保障方面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及金融机构陆续出台了《关于严格耕地保护落实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宁夏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六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引黄灌区农田防护林建设的通知》《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文件,集中力量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在规划设计方面,科学选择项目建设区域,规范项目前期论证,严格立项审批程序。在耕地管控方面,将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明确耕地优先利用,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建立健全新增耕地核定制度。在金融支持方面,金融机构推动政策性银行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审批和资金投放效率,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

二、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方面

(一)提高财政投入标准。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7.91亿元,支持7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2343元,较上年1375元增长了70.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46亿元(含增发国债9.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59亿元、自治区财政资金0.86亿元。同时,自治区又安排高效节水农业项目资金4亿元,支持加快推进“三个百万亩”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亩均投资标准不低于2500元和1500元。

(二)完善金融支持政策。2024年,积极争取将宁夏纳入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通过贷款贴息方式,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完善了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进一步明确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优化完善了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使用范围,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探索创新融资模式。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印发《关于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的通知》,建设银行印发《新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积极协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推进金融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以来,农发行投放贷款3.12亿元,支持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同心县高效节水等项目建设。

三、在完善建设项目运行管护机制方面

(一)落实项目管护经费。随着我区高标准农田和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发展,工程建成移交后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针对县区项目运行管护经费短缺问题,2024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管护奖补资金1500万元,财政厅与农业农村厅制定《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激励引导县区主动履行管护责任,切实解决重建设轻管护问题,提高高标准农田使用效益。

(二)创新多元化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鼓励村级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受益主体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提升建后管护水平。惠农区成立专业化运行管护公司集中统一管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利通区、同心县、原州区、彭阳县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公司实行“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运营管理,实现了水土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各县区以乡镇为管理单元重新组建基层用水管理组织191个,推行灌溉服务合作社、专业化公司,实现灌溉供水、水费收缴、维修养护等市场化物业化服务。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印发《宁夏高效节水农业自动化信息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通过智能运算、业务协同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实现从水源、首部、田间全程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宁夏农田建设工程电子化监管系统投入运行,宁夏“互联网高效节水农业”管理服务平台立项建设,有效促进农田信息资源共建共用共享,进一步提升高效节水农业监管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厅将继续加强与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以及宁夏银保监局等单位沟通协作,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县(市、区)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监管、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督促落实“五制”管理,严把“五个关口”,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阶段的全过程信息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预算内资金,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投入,指导县区精准谋划建设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县(市、区)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资金渠道,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支持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承贷主体、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上给予差异化政策倾斜。积极引导地方国有企业、央企及其子公司、优质涉农企业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管护。

(四)加强工程运行管护。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创新探索受益主体和社会化专业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农业工程运行管护,确保建设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8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田建设管理处  0951-516961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电话:0951-516990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46

宁ICP备19000526号-1 Copyright 2009 nynct.nx.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