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4-0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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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4-01183 | 发文字号: |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金凤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不断探索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有效途径,初步建立起了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三资”良好运行机制,切实保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村集体2238个(含21个涉农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282.4亿元,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4亿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登记赋码的程序,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截至目前,共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6万人,量化集体资产40.7亿元,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221个,全面构建起了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结合本村实际修订完善章程,健全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位一体”组织构架和法人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经营、财务管理等事项。建立定期清查和报告制度,每年末核查集体资产数量、明晰集体权属、建立分类资产登记台账。在厘清集体成员边界的基础上,将股权改革信息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对成员身份认定实行信息化备案管理。明晰成员权益,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权益。在银川市、隆德县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搭建产权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行为,为激活农村资产积累经验。
(三)稳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各地立足村情实际和资源禀赋,紧紧围绕自治区“六特”产业和地方富民产业,深入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探索形成了资源利用、产业带动、经营服务、股份合作、地域特色等多种发展模式,多层次多渠道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先后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试行)》《宁夏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不断创新机制和管理方式,规范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动能。2016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扶持资金23.6亿元,扶持符合条件的2058个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覆盖率达92%,到2026年,我区2238个村(含涉农社区)将实现项目全覆盖。
(四)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关于推进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等文件,推动扎紧制度“围栏”,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搭建了区、市、县、乡、村五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区98%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村社分账”管理。搭建宁夏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积极推广“中银E农通”农经服务平台,推动区、市、县、乡、村五级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有效提升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效率。
(五)抓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坚持党建引领乡村人才引育,结合实施“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分层次、有重点、多渠道组织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各级干部培训。自治区聚焦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典型推介,5年累计举办培训班35场次,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基层干部7800人次,收集整理区内外典型案例111个,印发资料汇编3万余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农业农村厅与四川蒙顶山合作社发展培训学院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两年共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225人。各市、县(区)聚焦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强化实践操作、靶向发力,通过“线上+线下”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千余场次、20万人次,推动全区上下持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增强信心,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全区上下不懈努力,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情况复杂,仍然存在村级各项制度还不完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发展模式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要重点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拓宽路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健全完善制度。每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动态管理制度,定期更新资产变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落实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守好集体家底。指导各地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结合发展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活权赋能。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关于防止和化解村级债务意见》《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强化监督管理。压实县(区)主体责任、乡村两级直接责任,由县(区)党委和政府主导,及时对“三资”监管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内部监督作用,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重大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开支、收益分配等问题加强审计力度,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完整。
(三)优化项目扶持。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水平、干部综合素质等因素,在县域内打破行政区划,依据市场定位和村情实际,建立“强村扶弱村、大村带小村”和“扶优助强、抱团合作”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策导向,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产业党支部、发展联盟等方式,推动村集体经济以强带弱结对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资金内部循环使用,提升区域内村集体经济协调发展能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支持长效机制,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申报财政支农项目实施主体,从资金、土地、人才、税收、金融等多方面强化政策保障,形成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大合力。
(四)拓宽发展路径。指导各地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地域特色,深入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分类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富裕村要在提升发展质量,延长产业链条,打造品牌知名度,实现产业融合发展上下足功夫,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一般村要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方面下足功夫,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挖掘资源性收入、提高经营性收入、增加服务性收入,开展招商引资、引导村企合作等多种形式,把农村集体产权用活。薄弱村要抓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利时机,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通过挖掘内部资源、引入外部资源,找准经济增长发力点,推动村集体经济与区域经济更好融合发展。
(五)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经商能人、大学生村官等返乡回村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成内引外联的人才机制。全面落实与四川蒙顶山合作社发展培训学院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的培训力度,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提供人才支撑。全面推广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会计机构代理服务两种模式,建立会计代理机构红黑榜,严格准入门槛,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切实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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