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4-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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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4-01187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76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静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发展路径,推动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了“从小到大、由弱转强”和多元化发展,整体上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截至2023年底,全区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2824亿元,村集体总收入突破24亿元,872%的村实现稳定的经营收益。其中,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229个、占比102%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布局,持续推深做实。自治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把方向、定目标、明举措,解决实际问题,有力推动了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研究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激励村干部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行业资源,协同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不断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动能。坚持抓项目促发展,把实施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2016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扶持资金236亿元,扶持符合条件的2058个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覆盖率达92%。其中,20162018年投入资金6亿元,扶持298个村,每村200万元;20192024年投入资金176亿元,扶持1760个村,每村100万元。截至目前,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到村项目覆盖率达100%,预计到2026年,我区2238个村(含涉农社区)将实现项目全覆盖。

(三)创新发展模式,持续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各地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地域特色,紧紧围绕自治区“六特”产业和地方小板块产业,深入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积极发展资源利用型、产业带动型、股份合作型、经营服务型、地域特色型村集体经济,有力促进了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西吉县龙王坝村因地制宜开发山水资源,打造窑洞宾馆,建成研学基地,成功走出了集研学游为一体的乡村旅游发展路子。海原县窑儿村做足“土特产”文章,开展小杂粮加工、胡麻油炼制、手工艺制作,让大山里的农产品走向现代市场。贺兰县欣荣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设109栋设施温棚,引进宁夏绿天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灵武市长流水村牵头成立草畜产业联合体,建成饲草配送中心,为养殖户提供居间服务。利通区白寺滩村依托大青葡萄种植优势,大力发展农耕体验、休闲娱乐、乡村民宿为一体地域特色乡村旅游。

(四)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自治区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指标,注重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选择不精准、经营效果不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指导,跟踪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制定印发《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集中整治推进,有力有效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了农民根本权益。

(五)抓实人才培训,切实提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坚持党建引领乡村人才引育,结合实施“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分层次、有重点、多渠道组织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各级干部培训。自治区聚焦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典型推介,5年累计举办培训班35场次,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基层干部7800人次,收集整理区内外典型案例111个,印发资料汇编3万余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农业农村厅与四川蒙顶山合作社发展培训学院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两年共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225人。各市、县(区)聚焦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强化实践操作、靶向发力,通过“线上+线下”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00余场次、15万人次,推动全区上下持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增强信心,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全区上下不懈努力,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和收入总量大幅提升,但仍然存在发展内生动力不强、发展水平不高、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下一步要坚持“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除空壳村”发展思路,强化指导,分类管理,持续推动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好《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试行)》落实,推动地区完善组织形式、创新发展模式、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协调财政厅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集中资源优势,扶持一批发展基础好、意愿强、后劲足,群众参与度高的示范村、先行村和发展强村,持续扩大经营规模,打造特色品牌,延长产业链条,增加经营收入,引领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档升级。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支持长效机制,财政惠农项目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持续拓宽发展路径。指导各地紧紧围绕自治区“六特”产业和地方富民产业,深入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不断拓宽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实现路径。传统农业村镇要利用集体“四荒”地、林地、园地等资源,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培育“资源”经济。近郊村镇要利用区位、交通等优势,通过资产租赁、合作经营、组建劳务公司,提供冷链保鲜、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服务,培育“居间”经济。生态资源丰富村镇要通过“旅游+”“生态+”“电商+”等模式,打造田园风光、“土特产”超市、乡村美食、风俗演艺等新产业,培育“绿色”经济。

(三)持续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引入现代企业经营制度,通过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办公司、村企联盟等,有效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竞争能力。全面升级宁夏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区、市、县、乡、村五级网络监管系统,科技赋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指导各地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落实民主议事程序,提升内部监督质效。将农村集体“三资”作为各级审计部门重点审计对象,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资金使用和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切实发挥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防范风险的审计作用。

(四)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将更多优秀人才充实到农村经营管理干部队伍中,确保人员队伍稳定。积极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经商能人、大学生村官等返乡回村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成内引外联的人才机制,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人才支撑全面推广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会计机构代理服务两种模式,建立会计代理机构红黑榜,严格准入门槛,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切实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8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0951516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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