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5-00775
发文字号: 宁农﹝2025﹞54号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5-00775 | 发文字号: | 宁农﹝2025﹞54号 |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司法厅:
现就民革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区跨部门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农业农村厅建设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执法慧执法”数字监管平台。该平台紧贴农业综合执法需求与痛点,以数据为核心,服务于农业综合执法各业务场景,面向农业综合执法各层级部门建立起多层级、智慧化的解决方案,构建起“微观智能服务、中观专题管理、宏观辅助决策”的大数据应用与服务。目前,“慧执法”平台覆盖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各环节、系列应用与服务包括:现场检查系统、案件办理辅助系统、分析决策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立我区跨部门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加强建设“一专多能”的综合执法队伍。一是依托“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做好原有监管平台与综合协作监管平台的对接整合,完善农业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评价机制。二是大力推行“亮码入企”工作,实现精准高效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2024]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厅将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亮码入企”。通过“亮码入企”的流程,做到“于法有据、程序合规、全程可溯”,压缩涉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主动接受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形成“检查—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更好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三农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最后,我厅将积极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共同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智能智慧水平。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厅市场处,0951-5169901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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