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5-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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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5-0086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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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提升“造血”功能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拓宽发展路径,持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推动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发展活力持续增强,整体水平明显提升。2024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3.8亿元,85.6%的村实现了稳定的经营收益,其中:经营收益5-10万元的村344个、占比15.4%,10-50万元的村1149个、占比51.3%,50-100
万元的村295个、占比13.2%,100万元以上的村128个、占比5.7%。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分红2.7亿元。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合力不断凝聚。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对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入乡村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党委组织部、农办、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逐级建立联席协调机制,形成自治区统筹、部门配合、市级指导、县(区)负责、乡(镇)村两级具体实施的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左右贯通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坚持抓项目促发展,把实施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中央和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4.64亿元,扶持2164个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覆盖率达97%。其中,2016-2018年投入资金6亿元,扶持300个村,每村200万元;2019-2025年投入资金18.64亿元,扶持1864个村,每村100万元。截至目前,西夏区、大武口区、盐池县等11个县(区)到村项目覆盖率达100%,预计到2026年,我区2238个村(含涉农社区)将实现项目全覆盖。
(三)强化模式创新,发展路径不断拓宽。各地紧紧围绕自治区特色产业,找准定位、选准产业、抓准项目,多路径、多渠道、多元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据统计,全区发展资源利用型、产业带动型、股份合作型、经营服务型、地域特色型集体经济的村占比分别达到8.3%、36.1%、37.8%、16.5%、1.3%,股份合作型和产业带动型是目前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类型。比如,灵武市胡家堡村、隆德县新和村开发利用山水田园,发展资源利用型集体经济。盐池县马儿庄村、青铜峡市五星村依托自治区六特产业和地方富民产业,积极延链、壮链、补链,发展产业带动型集体经济。西夏区镇北堡村、贺兰县欣荣村盘活利用集体“三资”,通过参股经营方式发展股份合作型集体经济。利通区巴浪湖村、平罗县新丰村创办多种形式经营服务实体,发展经营服务型实体集体经济。利通区白寺滩村、泾源县杨岭村充分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发展地域特色型集体经济。
(四)强化制度建设,“三资”监管不断加强。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财政厅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厅全面修订《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出台《宁夏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指南》,印发《宁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图》,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024年,我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宁夏“三抓三变”经验做法,得到中央纪委刘金国副书记的两次肯定性批示。
(五)强化人才培育,发展能力不断提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围绕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共举办7期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示范带动各地举办村“两委”班子培训48期,对全区2209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全覆盖培训,培训村“两委”其他成员10843人次,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能力。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5年来累计举办培训班37场次,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基层干部8000人次,收集整理区内外典型案例111个,印发资料汇编3万余册。各市、县(区)聚焦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强化实践操作、靶向发力,通过“线上+线下”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00余场次、20万人次,为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全区上下不懈努力,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和收入总量大幅提升,但仍然存在发展内生动力不强、发展水平不高、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下一步要坚持“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除空壳村”发展思路,强化指导,分类管理,持续推动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着力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职能作用,构建经营管理与监督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议事程序,重点防范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等风险。同时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优化项目扶持。在巩固特色种养、资源发包、物业租赁、资产经营等传统发展模式的基础上,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积极探索产业融合发展、多业态合作等新型发展路径。做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指导服务,逐步构建涵盖资金扶持、土地保障、人才培育、税收优惠和金融服务的全方位政策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支持格局,凝聚发展合力,推动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是拓宽发展路径。指导各地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地域特色,深入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分类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传统农业村镇通过利用集体“四荒”地、林地、园地等资源,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培育“资源”经济;近郊村镇利用区位、交通等优势,通过资产租赁、合作经营、组建劳务公司,提供冷链保鲜、农资配送、农机服务等服务,培育“居间”经济;资源丰富村镇通过“旅游+”“生态+”“电商+”等模式,打造田园风光、“土特产”超市、乡村美食、风俗演艺等新产业,培育“绿色”经济。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引育力度,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的培训,积极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经商能人、大学生村官等返乡回村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成内引外联的人才机制,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提供人才支撑。同时,要全面推广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会计机构代理服务两种模式,建立会计代理机构红黑榜,严格准入门槛,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切实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促进我们的工作。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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