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宁夏动物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负责全区兽药、饲料、添加剂、动物源性食品中残留物的质量安全检验和仲裁检验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兽药、饲料、添加剂、畜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中质检人员的培训工作。
3、参与自治区兽药、饲料、添加剂、无公害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残留物等标准的起草、修订工作,并开展有关研究工作。
4、参与兽药、饲料、添加剂、畜产品的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日常质量监督工作。
5、调查、了解本辖区的兽药、饲料、添加剂、畜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参与兽药质量案件的查处工作。
6、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办的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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