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5号)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1月8日组织专家对宁夏农垦灵农生猪产业有限公司肉联厂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了复核验收,经专家组综合评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宁夏农垦灵农生猪产业有限公司肉联厂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7日
联系电话:0951-5169591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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