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确保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现面向社会设立举报电话,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禁限用农药,以及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的行为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951—6712091
特此公告。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设立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6-00218 | 发文时间 | 2026-04-20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设立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 ||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确保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现面向社会设立举报电话,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禁限用农药,以及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的行为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951—6712091
特此公告。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