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9]4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8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作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的重大判断,强调“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2019年7月自治区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全过程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延伸,由引黄灌区向中南部山区扩展,加快解决我区农机化发展产业不充分、山川不平衡的问题,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
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纳入补贴范围的所有机具敞开补贴,满足农户的需求。全面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让“信息多跑路,让农机多干活”;大力推进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全面全程公开补贴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管,细化流程,严格程序,确保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积极探索农机购置补贴和实施监管方式创新,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开展农机补贴机具购买非现金支付创新工作试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加大对南部山区和特色产业适用农机装备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应用水平。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安全性能差的老旧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更新换代。
三、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以“补短板、促集成、提水平”为目标导向,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建设一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示范基地。聚焦薄弱环节,加大试验示范和服务支持力度。按照“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1+4”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加快玉米籽粒直收机械化步伐,推进中南部地区马铃薯种植收获等薄弱环节机械化;大力支持深松(翻)、免耕播种、秸秆还田离田、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残膜回收利用、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支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深松深耕、机播机收和生产性托管服务,引领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各市、县(区)要及时组织现场推进活动,示范推广一批新技术新装备,总结推出一批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有条件的市、县要率先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四、稳步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机械化
瞄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积极推进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重大关键农机装备的引进研发攻关和特色优势产业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引进一批地区适应性强、作业性能稳定可靠的高端、智能机械装备,解决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装备短板,加快形成符合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际和特点的机械化生产解决方案,支持有条件的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率先实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全面机械化。
五、积极推进智能农机发展
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智能农机装备在我区的普及应用。在农机装备上,要积极引导大中型农业机械配备导航定位、作业监测、自动驾驶等终端,不断提高农机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在作业服务上,要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服务供需对接、远程调度管理等信息化系统,促进农机精准作业、精准服务,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在农机化管理上,加快推进农机鉴定、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核定等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信息网络投送平台,推广使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牌证照核发、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物联网监测等应用软件,提升政策实施管理的精准性、便利性。
六、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加快培育壮大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积极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经营,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延长产业链。鼓励农机服务组织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实现集约化经营,提高规模效益,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结合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创新作业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农机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及农村生态、农民生活服务领域延伸。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与农业综合服务站建设有机结合,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综合服务。积极推进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跨区作业、农机保险等方面扶持措施落实落地。
七、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
各市、县(区)要紧紧抓住农业农村部门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契机,把适宜机械化作为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目标,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稳定和拓展各级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建设,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保障“农机能下田”。南部山区要积极开展“宜机化”改造,扩展大中型农业机械运用空间,加快补齐南部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
八、不断强化农机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适应转型升级发展的新形势,加快修订农业机械化相关技术、管理标准和规范,支撑、引领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新方式,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要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加快新型农机产品检测鉴定,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推广作用。继续深化农机免费管理,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加强农机安全联组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向农村延伸,形成“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支持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推进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强化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农机产销企业和维修网点的维修主体责任。
九、积极构建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工作格局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担当作为,积极主动做好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具体工作。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我厅。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多方参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要加快农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加快建设农机实用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农机技能竞赛,遴选和培养一批农机生产及使用“土专家”。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既懂生产又善管理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和实用人才,打造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发展的生力军。要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