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加大品种撤销退出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初步梳理审核,拟对一批宁夏审定但在生产中已经失去利用价值的玉米品种撤销审定,现书面征求意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拟撤销审定品种申请者应于2025年11月12日前填写《拟撤销审定品种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公章后邮寄到宁夏种子工作站(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征求意见要求
拟撤销审定品种申请者应认真仔细核对品种名称、审定编号、品种来源等信息,若对拟撤销审定品种有异议,可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并附上详细说明和证明材料(如销售发票、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推广证明等),匿名异议概不受理。
三、其他事项
征求意见期满后,未收到回复或收到回复经核查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品种视为同意撤销审定,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撤销审定。
四、联系人及地址
单位:宁夏种子工作站(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289号
联系人:沈静、罗海敏
联系电话:0951-6717835
电子邮箱:nnxpgk@163.com
附件:1.拟撤销审定玉米品种信息
2.拟撤销审定品种意见表
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