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择优补助办法》规定,对自育品种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及完成国家登记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第一育种单位或个人进行补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4年通过国家审定的自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025年通过自治区审定的自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
2.2024年完成国家登记的自育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以登记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时间
1.主要农作物新品种
请符合条件的育种单位或个人于2026年3月13日之前将
《宁夏农作物品种择优补助申请表》(盖公章)、个人申报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审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品种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nxpgk@163.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马 玢、甄天悦
联系电话:0951-6717835
2.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
请符合条件的育种单位或个人于2026年3月13日之前将《宁夏农作物品种择优补助申请表》(盖公章)、个人申报需附身份证复印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良种繁育科,同时报送电子版(nxlzfyk@163.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赵保收
联系电话:0951-8792203
附件:宁夏农作物新品种择优补助申请表
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