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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多措并举强化农村集体 “三资”监管 坚决守好村集体家底

来源: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4.11.05

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护航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多措并举、靶向施治,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农村集“三资”监管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全面修订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三资”管理制度,涵盖财务开支、财务公开、经济合同、资源招投标等20个方面,着力防风险、强监管、补短板、促提升。

二是聚力平台赋能。搭建贯通区、市、县、乡、村五级的宁夏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合同、财务等内容纳入平台管理,推进资金有账、资产有册、资源有簿的信息化管理,全区222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在平台开展财务记账。创新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在监管范围上由村集体进一步拓展,供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办企业、强村公司及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免费使用,做到集体资产监管全覆盖。积极推动宁夏自建平台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财务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充分利用清产核资、产权管理、财务管理等多维数据形“集体资产监管大数据”,促进智联分析、预警监督和规范管理。

三是紧盯问题整治。自今年5月份农村集“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坚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建立“三级核查、五级联动、逐级包抓”的工作推进机制,逐级摸排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漏洞风险。综合运用跟踪督查、审计整改、巡视巡查、线索查办等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销号落实。全区累计排查经济问题合同1278份,已整改79%;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187.6万元,已整改93.2%;不规范工程项目涉及金额3137.9万元,已整改94.2%,通过问题整改切实推动解决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扎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第一时间举办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部相关专家授课指导,让业务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新法律制度,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范有序推进。同时,深入基层调研新会计制度和“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紧密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业务和管理实际,现场指问题、答疑惑,提升制度执行效果。

五是夯实人员力量。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和会计机构代理两种模式,加强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力量,打牢集体“三资”工作基础。一方面,落实“村财乡代理”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由乡镇委派在编在岗人员代理村级财务。另一方面,探索会计机构代理服务,由县、乡人民政府统一委托会计机构代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既减轻集体负担,又缓解人员力量不足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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