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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2025.11.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新形势下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我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今年以来,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聚焦验收重点内容及关键环节,多措并举、靶向施策,确保全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坚持顶层规划,政策制度体系初步构建。组织制定《宁夏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与《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有效衔接,上下贯通、推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二是强化部门沟通,横向工作机制有效建立。按照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市级鉴定、省级抽核”工作原则,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提供资金保障。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会商,制定《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十条措施》,支撑全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质量核算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技术支撑,专业技术能力逐步提升。筹建省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专家库,组织起草《宁夏新增耕地质量评价技术规程》,初步建立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规定、技术标准,持续强化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队伍建设,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下一步,自治区农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确保我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高质量开展,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与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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