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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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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畜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的公告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牛羊和家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5〕753号)有关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畜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已参过自治区组织的线下考核,取得牛羊和家禽合格证书的人员也可以注册报名参加全国试点考核,换发可网上查询的合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考核:

1.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高中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或非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畜禽屠宰肉品品质岗位实习半年以上的人员;

3.从事畜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与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在手机端打开“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在“屠检考务”模块,按照提示注册账号(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9月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网址:www.cadc.net.cn)“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入口”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按照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上传报名审核表PDF版或照片(报名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通过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考核报名的具体步骤详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小程序操作说明》(附件2)。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登录的账号及密码,与考生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端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相同。

(二)报名审核及确认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全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站负责开展全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确认,协助开展监督巡考等相关考务工作。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2.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912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完成本辖区考核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3.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站2025年919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通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申请,确认其参加本次考核的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920日起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查询考核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当次考核。

、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自行打印准考证。2025年9209:00-9259:00

、考核时间、方式及考点设置

(一)考核时间

2025年926日,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方式

集中闭卷、计算机考试。

(三)考核地点

宁夏考通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697号兴泰隆创亨国际大厦

(四)考核要求

考核采取在线机考形式,时间为1小时。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核内容

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实行全国统一的岗位技能要求标准,全国统一的考核大纲。主要考核畜禽屠宰和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兽医卫生检验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规范要求等。具体考核范围见《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牛羊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4651-2025)、《家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4652-2025)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大纲。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开发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库和考核信息系统包括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和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中的“屠检考务”模块,可查阅考核大纲供报考人员无偿使用。

、考核合格证颁发

考核成绩确认后,考核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生成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电子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考核合格证。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进行成绩核查。

(二)报名考核上传系统的相片统一为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相片不合格,审核不予通过。

(三)各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应考人员在“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操作练习,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审核表

2.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小程序操作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2025年9月2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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