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1-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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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农田建设管理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13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1-00161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农田建设管理处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13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垦集团,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农田水利建设与开发整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工作,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立项审核

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等要求,严格项目立项审查。严把查重关,拟建项目区不得与2011年以来有关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重叠,不得与上图入库项目区重叠。严把地类关,拟建项目区应该主要落在耕地上,优先覆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盐碱地、未利用地、残次林地、园地等符合新增耕地来源的区域可纳入项目区,不得开垦林地、草地。严把种植关,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不得发展林果业,拟建项目区不得种植枸杞、葡萄、经果林等多年生作物和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乡镇及设计单位认真开展项目片区遴选审核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和上图入库软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自查通过后报农业农村厅前置审查,未通过前置审查的,不得开展审查审批。

二、科学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各地要优选设计单位,认真开展实地调查、现场勘测、方案比选等工作,充分征求受益主体、村镇意见,按照规定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科学编制初步设计报告。严把内容关,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结合实际,遵循高质量规划、高标准建设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实现项目区建成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措施高规格配套,项目区土壤改良措施覆盖率不低于90%,坚决杜绝采取单一措施或措施缺项降低建设标准,影响项目综合效益发挥。严把权属关,要开展实地调查和走访座谈,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协调落实好泵站、蓄水池、过滤房等建筑物占地以及开展平田整地产生耕地数量变化等土地权属问题,避免出现土地权属纠纷,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把自筹关,积极与项目区受益群众、经营主体及村镇沟通,多措落实自筹资金,明确自筹资金用途,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能顺利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投资。严把管护关,积极对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新型经营主体和受益群众,明确管护主体,制定管护制度,压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工程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三、规范初步设计文件审查

“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分级审查审批制。非贫困县单个项目规模8000亩以上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批,8000亩以下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脱贫县项目由脱贫县自主审批。各审批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审查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先行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报审批单位审批。各审批单位应聘请第三方中介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核把关,组织专家实地踏勘和会议评审,会后出具审查意见,明确审查结论。重点审查项目立项合规性、申报材料规范性、建设内容合理性、技术方案可行性、投资概算准确性。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的,应按规定及时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批复。各审批单位要及时掌握年度项目投资标准、资金总量及来源,严格核实县级财政及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数量及可行性,防止超资金总量批复、超标准批复或因批复导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结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审批单位要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规整管理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脱贫县审批的项目相关资料需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脱贫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本级审批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传达有关政策要求,避免脱贫县审批单位因政策要求不熟悉、信息掌握不及时而出现行政审批把关不严情况。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规定》开展(见附件1)。

四、抓紧开展“十四五”有关规划编制及项目储备

各县(区)要按照整县域规划思路,抓紧完善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十四五”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实施现状及有关政策要求,全县耕地一盘棋谋划,以乡为单位摸清新增建设、提质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需求底数,对标国家、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实施时序和“十四五”时期建设任务,“十四五”时期落实不了的建设需求,放到“十五五”时期实施。“十四五”时期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年度、具体地块和项目上,新增建设项目须符合立项要求。同步建立“十四五”时期项目库,符合立项条件的抓紧启动前期工作,开展前置审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开展县级初审。今后下达年度任务时,已通过县级初审的项目优先安排实施,鼓励早规划、早设计,为各年度任务按时完成奠定基础。

附件:1.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规定

   2.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流程图

   3.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设设计文件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表

   4.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设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表

   5.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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